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
(一)負責《政府工作報告》和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、報告、文章的起草以及有關新聞稿的審定。
(二)負責起草省政府向黨中央、國務院的重要匯報材料;組織和協(xié)同有關方面起草、修改省政府的有關重要綜合性文件;參與起草省委、省政府有關重要會議的文件。
(三)對涉及全省經濟建設、社會發(fā)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牽頭組織調查研究,及時綜合歸納,提出供省政府決策的參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議。
(四)對省內外經濟形勢和社會發(fā)展政策進行分析和研究,提出政策建議。收集、分析、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(fā)展的重要信息、動態(tài),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。
(五)組織院士專家對全省經濟社會發(fā)展的重大問題、重大決策、重大項目進行研究論證,提供咨詢服務。
(六)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